全国政协委员罗卫东:带着思考,把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先进经验分享出去

2022-03-14 13:15:00 2689阅

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浙大城市学院校长罗卫东提交了3份提案,分别为优化个人捐赠税收的政策、建立健全国级家大数据的标准及制度体系、加快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

看上去,这些提案的涉及面很广。

“其实,它们有个共性,全部围绕着数字经济、共同富裕这两个关键词。”罗卫东说,浙江在这两方面是全国的先行先试区域,这两个关键词也带领着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一些经验,这次的提案是带着思考去分享浙江经验,并且把当前实践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改善的对策提出一些个人建议。

在3个提案中,罗卫东说,他最为重视的是关于优化个人捐赠税收的政策。因为在他看来,通过税收政策的调节力度,可以鼓励更多的高收入人群参与到捐赠回馈社会的行列中,给整个社会发展带来巨大变化。尤其是教育、医疗等领域。

罗卫东说,人们对于美好教育、优质医疗有着极高的期待,而这些行业要发生改变,光靠有限的政府投入收效是甚微的,不妨通过政策吸引那些有经济实力、又有捐赠意愿的人们加入到回馈社会的群体中。在这方面,“藏富于民”的浙江尤其要带头做好政策的引导。

“现在有这鼓励捐赠的税收政策,但是,符合个税扣除规定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范围偏窄,比如说个人直接向捐赠对象捐赠就不符合要求,必须要通过相应的政策部门、机构完成捐赠才行。”罗卫东说,这无形中增加了手续的麻烦,而且也不利于爱心款项直接流入到最需要的基层。

同时,罗卫东在调研时发现,个扣扣除政策的调节力度也不够。他以调研中获得的一个真实案例来举例说明:张先生2020年取得综合所得项目的应纳税所得额是10万元,当年发生一般公益捐赠支出4万元,在计算可扣除的公益捐赠金额时,以当前执行的税收政策,最高可扣除3万元(超过30%部分的1万元不得扣除),扣除后应纳税所得额为7万元(10万元-3万元),而不是6万元(10万元-4万元)。再通过计算,张先生如未发生进行捐赠,年应纳税额为7480元,捐赠了4万元后,年应纳税额为4480元,实际因捐赠免除的个人所得税仅为3000元。

“尚未建立信息畅通的共享平台。目前,个人公益捐赠的扣除,仍需要通过纸质票据办理税前扣除,根据规定,个人应在捐赠之日起90日内向扣缴义务人补充提供捐赠票据,用于办理公益捐赠扣除,个人应留存捐赠票据,留存期限为五年。”罗卫东说。

针对这些问题,罗卫东建议放宽个人慈善受赠准入条件,在现行政策的基础上进行补充,允许依法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性组织、其他社会组织和群众团体在接受捐赠后,进行临时性登记,取得临时性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同时采用加计扣除法,加强个税扣除政策调节力度并建立畅通的信息共享平台,如个税申报系统增设“个人所得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扣除”模块,通过数据交互功能,实现提取捐赠数据并享受扣除。“另外,对于个人捐赠也要分一下类别,是纯捐赠还是打着捐赠名号的合作,不要让纯捐赠人士吃亏,也不能让人有‘偷换概念’占便宜的机会。让捐赠与社会诚信系统挂钩。”


来源:杭州网、杭州通客户端  作者:记者 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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