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截止!这项申报你完成了吗?到期不办理可能影响征信

2021-06-11 07:17:29 1956阅

都市快报讯 如果你最近连续收到国税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发来的短信,提示尽快办理2020年度综合所得个税汇算,最好这几天就办。因为2020年度个税汇算到这个月底就结束了,到期不办理,多缴的税退不了,少缴的税还会影响个人征信。

根据有关规定,纳税人在2020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年度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的。

下面两类纳税人则必须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综合所得收入全年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税务专家介绍,下列七种情况一般可以退税:

1.2020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2020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专项附加扣除共6项,子女教育、住房租金、房贷利息、赡养老人、大病医疗这些一般不会忘记,而继续教育容易被忽视,实际上,除了学历(学位)继续教育,还有很多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也可以在税前扣除,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如果纳税人在2020年取得过相关证书,现在还可以填报,证书类型多达上百种,既有教师资格证、法律职业资格证、注册会计师证等高大上职业,也有焊工、游泳救生员、电梯安装维修工等技术工种。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

个税汇算办理很简单,在手机上用“个人所得税”App几分钟就能办妥。

登录个税App,进入首页“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如果2019年度尚未完成申报,要先完成该年度汇算申报,才可以申报2020年度汇算。

强烈建议纳税人选择“我需要申报表预填服务”,该选项相当于傻瓜模式,税务机关已经预填了所有信息,纳税人只需核对信息,无需手动填写。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纳税人可能不只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比如“斜杠青年”,这部分纳税人只要任选一处作为汇缴地即可。

2020年度还有一新变化,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比如自由职业者,可以选择主要收入来源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作为汇缴地。

选好汇缴地之后,就可以按照提示一步一步往下操作了。过种中要重点关注三个问题:

1.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可以“二选一”,纳税人可以对比合并计税和单独计税两种方式得出的汇算结果,选择最优的计税方式。

2.2019年度汇算需要纳税人手动填写的劳务报酬和稿酬两项综合所得,2020年度汇算也实现了预填,纳税人只需核对即可。

3.各类扣除和减免税额切勿随意填报。特别是“准予扣除的捐赠额”一项,系统已经实现预填,而“减免税额”的减免范围则仅限于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所得减免,或者自然灾害、地震受灾减免。

如果汇算结果显示可退税,纳税人最好绑定Ⅰ类银行卡账户,当看到退税状态显示为“国库处理中”时,恭喜你,税务部门已审核通过,坐等退税到账。

如果汇算结果显示需补税,有两种情况,第一种:2020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应补税额不超过400元,且已依法预缴税额的,可免于汇算,也就是不用补税;第二种:不符合免于汇算的,最好在6月30日之前通过银行卡、支付宝、微信等方式补足税款,以免产生滞纳金,严重的可能影响个人征信。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朱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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