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车上塞小广告,萧山要整治了!已经有人受到处罚

2020-11-22 20:04:49 1333阅
萧山日报

开车的朋友也许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停在路边的车一会儿回来,车窗、车门、雨刮器上便出现了小广告。稍不注意小广告还可能掉进车窗缝隙里,或将雨刮器损坏……这种情况或将得到改善!

近日,为进一步强化市容秩序管理,积极落实杭州市长效管理整治工作专班关于“开展非法散发宣传品等行为专项整治”的要求,扎实推进“美丽萧山”创建暨“‘迎亚运’城市环境大整治、城市面貌大提升”长效管理工作,区城管局周密部署、集中力量,在全区范围内的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对非法散发宣传品、非法兜售等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明确重点 机动巡查

各镇街(平台)在辖区重点路段、窗口地带设立固定检查点,如市心路旺角城路段、火车南站路段、萧绍路市心广场路段等。由区城管局属地中队、公安分局各驻地派出所、交警中队联合执勤,进行巡查管控。

对车站、公园、售楼处、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加强机动巡查,有效遏制各类非法散发宣传品、非法兜售等行为。

数字赋能 高效处置

利用市容AI智治系统,充分发挥科技力量,切实提高执法效能。经监控捕捉到的非法派发行为,将由系统派件到路面管控人员的执法通中,第一时间获取到信息并前往现场进行处理。

“美丽萧山”创建暨“‘迎亚运’城市环境大整治、城市面貌大提升”长效管理工作开展以来,全区共计出动执法力量400余人次,教育劝导相关违法行为49次,立案查处违法行为3件。

11月14日上午,区城管局瓜沥综合执法队执法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老八中停车场内每辆车的挡风玻璃上都夹着一张小广告,然而查看整个停车场,派发小广告的人已无影踪。

根据广告内容执法人员找到了当事人,其对自己在公共场所派发印刷品广告的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其进行立案查处。

11月12日下午,区城管局北干中队接到举报称,在北干小学东门路段某教育机构雇人派发有关教育培训班的广告宣传单。中队立即赶赴现场,对派发者做出罚款人民币200元的简易处罚。

随意散发广告不仅是不文明行为,更是违法行为。《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在本市市区人行天桥、立交桥、高架桥、道路两侧等公共场所派发印刷品广告;禁止在市区悬挂经营性的横幅、直幅、条幅及过街横幅户外广告。违反规定的,由行政执法机关责令其改正,处以五十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可暂扣有关宣传物品。


来源:萧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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