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转给爸妈看!杭州退休人员养老金提升5%,每人每月定额增发40元

2020-08-02 07:25:47 2641阅

杭州日报讯 好消息!杭州养老金水平再度提升!日前,浙江省人力社保厅、浙江省财政厅印发通知,从2020年1月1日起,为全省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

杭州按省通知执行,总体调整比例5%,力争在7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即1-7月补发待遇)发放至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账户内。

根据国家部署,2020年调整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其中,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挂钩调整则与本人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

具体来看,挂钩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15年及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下同),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5元,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不到15元的,补足到15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至30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5元;本人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3元。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标准为:退休人员按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8%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

在上述调整基础上,对高龄退休人员再适当增发基本养老金:2019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60元。

同时,还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企业退休劳模和省先进生产(工作)者、企业退休原工商业者、按月享受定期伤残津贴的企业职工及企业工伤退休人员待遇调整予以适当倾斜。

根据上述调整办法,如某退休人员今年75岁,缴费年限为30年,本次调整前的基本养老金为每月4000元,则此次调整金额为:定额调整40元+缴费年限挂钩调整60元+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72元+高龄倾斜30元,共计202元,调整比例为5%。(记者 傅凌波)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傅凌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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