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爱家金融”非法集资系列案件第二批被告人被提起公诉

2019-07-12 16:33:10 2129阅

杭州新闻客户端 记者 林琳 通讯员 夏检

2019年7月10日,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检察院对“人人爱家”非法集资系列案件中的曹某甲、王某乙、刘某丙、谢某丁等4人依法向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下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查明,2015年7月,骆某某、王某某(已提起公诉)等人出资成立杭州某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并通过互联网、手机APP以预期年化7%-12%的收益率吸引公众投资。至2016年9月亏空约4000万元人民币,后卢某某(另案处理)等人接手该平台,并招聘本案被告人曹某甲等4人为新的管理团队。

其中曹某甲为公司总经理,负责全面运营,向卢某某汇报;王某乙为财务总监,负责公司财务运营方面工作;刘某丙为风控总监,负责平台发布产品标即投资人购买的理财产品并审核借款单位;谢某丁为运营总监,主要负责宣传和推广平台以吸引更多的投资人投资。4名被告人按照卢某某要求利用平台继续向社会不特定人非法集资。

为达到卢某某要求的30亿元的平台存量,曹某甲等人为首的管理团队加大集资力度,在平台发布虚假的产品标,吸收大量公众存款,至案发,共吸引注册会员173万人,实际投资会员约30万人,目前受到损失未兑付的会员约3.7万人,未兑付金额约31亿元。

上述4名被告人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下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目前案件正在区法院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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