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协会倡议饮品加冰需尊重消费者!“瑞幸三分之二是冰块两口喝完”引争议,网友吐槽……

2023-08-23 14:23:43 4.3+万阅

都市快报综合 炎热的夏天,很多人出门在外都喜欢点上一杯冰饮料。不过,你遇到过冰块太多而饮料太少的情况吗?

近日,“瑞幸咖啡三分之二是冰块两口喝完”的话题登上微博热搜。一男子发视频称在瑞幸咖啡买的两杯拿铁,三分之二全是冰块,喝两三口就没了,点单页面也没有去冰选项。25日,瑞幸咖啡客服表示,所有饮品是严格按照流程制作的,可备注去冰,冰块多和无去冰选项的问题会记录反馈给相关部门。

7月26日,江苏省消保委通过微信公众号发文表示,商家加冰要“有度”。面对“去冰”的制作请求,商家多以“影响口感”“固定配方”作为回绝消费者的托词,理所当然的拒绝换位思考,保持着独家研发的品牌姿态。另外,点单页面没有单独的“去冰”选项,这是人为增加消费者的交易沟通成本,有意限缩消费者自由选择的空间。商家应当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冷饮加冰要有度。

有消费者调侃道“明明是卖冰的,还送了你咖啡”,不少网友也晒图表示冰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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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今天发出倡议,饮品加冰需以尊重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前提。

中消协介绍,近日有消费者在某知名饮料店选购饮品时,发现饮品中冰块含量占到饮品总量的2/3,冰块含量过多导致饮用体验感变差。也有的消费者反映,部分饮品在手机点单页面的温度选项只有“冰”有些饮料店甚至拒绝消费者提出的“去冰”饮品需求。

中消协表示,相关媒体就饮品加冰情况,对北京市西单商圈、朝阳大悦城、国贸、西三旗等商圈的知名冷饮品牌进行消费体验发现,一是餐饮经营者对冰量缺乏统一标准,即使同一品牌不同店铺对于正常冰的标准也不统一。二是各餐饮经营者的冰块大小、形状不同,有的饮品中冰块为扁片或中空状,因此不能简单以冰块数量来衡量加冰量。

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在此倡议广大餐饮经营者:

一、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只要是与正确的判断、选择、使用等有直接关联的情况与信息,消费者都有权知悉,经营者都应该提供。消费者购买饮品时,餐饮经营者应主动询问消费者是否需要加冰及加多少冰。若饮品存在确实无法去冰或饮品为特定的冰与配料结合等情况,餐饮经营者应在点单页面明确标注或在点单时提示消费者注意。

二、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只有按照个人意愿决定是否消费、消费什么、以什么方式消费,其消费需求才能真正得到满足。餐饮经营者应根据消费者的实际需要,为消费者提供“多冰”“正常冰”“少冰”“去冰”或通过备注方式调整加冰数量等个性化选项,供消费者自主选择,也可以将饮品和冰分开,由消费者自主决定是否加冰及加多少冰。

三、尊重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落实消费者公平交易权,要求从事交易活动的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心怀责任担当,以满足消费者需求为经营理念,保障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消费者购买饮料时,默认购买的是饮料而不是冰。餐饮经营者可以在点餐台、广告单及食物图片等显眼处明示顾客有要求饮品不加冰的权利。若消费者对加冰容量提出疑问时,餐饮经营者应予以及时、正面的答复。


来源: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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