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上牌前后“两张脸”?强制恢复加罚款!

2020-07-10 07:34:17 1600阅

杭州日报讯 7月1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条例实施3天内,杭州交警滨江大队就接连查获4起涉嫌驾驶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根据条例相关规定,交警部门依法对4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处以罚款,并责令恢复限速装置、拆除加装或改装的装置。

交警在调查询问中发现,这4人驾驶的电动自行车都与合格证不符,存在不同程度的加装后座支架、后备箱以及更换后座、电池等现象。他们在上号牌前后都骑着电动自行车去了销售商店一趟。这一前一后跑两趟,中间藏了什么秘密?

上牌前“安分守己” 上牌后立马非法改装

根据调查,4人分别在西兴街道的3家商店购买了电动自行车,并且预约在7月初上牌。而他们当时买到手的,都是与合格证不符的车辆。当时,商家向他们保证,只要在上牌前来店里一趟,就可以把车辆恢复成与合格证上显示的模样一致,一定可以顺利上牌。

待车辆上好牌照后,商家又把后座支架、后备箱等安装上去,并更换好电池。其中一名当事人赵某还表示,商家当时还主动告诉他如何改变限速,让车辆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25km/h。

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信息,结合前期已掌握的线索证据,滨江大队针对售卖、驾驶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现象成立了专班,对辖区电动自行车上牌点、销售商户进行视频巡查,发现商家有售卖、改装、加装车辆行为的,立即予以固定证据;对驾驶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上路的当事人,指派警力迅速拦截,并依法处置。

在调查中,梁某等4人均供述商家先后为他们提供拆装、加装、改装等服务,使他们能够“顺利”地将车辆上好牌照并上路行驶。

交警突击检查车行商铺 违法者均被罚款5000元

经过侦查,掌握了确凿证据后,7月7日,滨江大队民警前往西兴街道电动自行车集中销售点某商铺进行现场调查,发现店内展厅仍摆放着加装、改装后待售的电动自行车。

随后,交警对商铺法人张某某依法予以传唤并开展询问查证,在大量的事实和证据面前,张某某对非法改装、加装后备箱、电池、座位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改装、拼装、加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最终,交警对张某某依法处以罚款5000元。紧接着,交警又对涉嫌违法的其他两家商店法人占某某、杨某一一进行传唤查证,并分别依法处以罚款5000元。

近期,杭州交警已陆续接到群众举报商店出售违规电动自行车,目前均已进入调查程序。欢迎广大市民群众通过拨打122或属地交警大队电话,对售卖、驾驶改装、拼装、加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进行举报。杭州交警将持续对售卖、驾驶违法改装、拼装、加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进行严打严处,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维护市民出行安全。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通讯员 杭交宣 记者 谢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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